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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3)
时间:2023-02-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年1月11日在泊头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建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2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2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紧紧围绕服务全市工作大局这条主线,强作风、重落实、提效能,统筹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各项检察工作持续稳进提升。

  一、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好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

  始终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挺在前面,自觉把首先“从政治上看”落到实处,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

  一是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把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融为一体抓实,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请示报告重在质量和内容,今年以来分别就重要文件、重要会议、专项工作等向市委、人大、政法委请示报告7件次。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意见》。坚决落实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是专业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定位,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对检察工作的重视支持。将《条例》和《意见》的要求作为一切检察工作的指向标,开展“政治强基、业务固本”和司法理念转变大讨论活动,以求极致的精神深入践行司法为民。

  三是坚决捍卫国家政治安全。主动结合斗争形势任务,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国家安全类案件,深化网上意识形态斗争,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对在境外社交软件和网站发布虚假信息、言论、文章,攻击国家制度、发泄不满情绪、侮辱谩骂诽谤国家领导人、支持港独的杜某、綦某分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和诽谤罪提起公诉。

  二、围绕中心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以能动履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融入日常检察工作。

  一是打防结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全年批准逮捕110件148人,提起公诉269件335人;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不批准逮捕114件148人,不捕率50.22%,不起诉126件146人,不诉率30.69%,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3.87%;引入人民调解力量,推动刑事案件矛盾化解,与市司法局共同出台《关于合力化解刑事案件社会矛盾的实施意见》,促进社会内生稳定。2022年,我院被河北省委授予了平安河北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是多措并举,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促进泊头高质量发展”的思路,找准重心、融入大局。出台《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17条措施》,助力企业纾困发展。推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联合九部门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管理委员会。办理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案件7件,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1件。通过“企业直通车”对重点企业开展普法宣传11次,结合办案履行社会治理责任,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所提29条建议全部得到落实。

  三是把握重点,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加大对 “两卡”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等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共办理“两卡”犯罪案件39件,其它经济类犯罪案件19件。积极开展防养老诈骗、反有组织犯罪的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为我市百姓护好“钱袋子”、守好“养老钱”,办理的黄某诈骗案是专项行动以来我省宣判的首例养老诈骗案件。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四大检察的能动履职中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在办好一个个具体案件、一件件检察为民实事中,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3件3人,监督撤案2件2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36件次、审判活动违法4件次,就刑事执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提出纠正违法57件次。与公安共同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案件质量通报机制,对存疑不起诉和重大瑕疵案件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提升案件入口质量。通过与被监督机关一体加强制度机制建设,减少差错、防止出错,更加有力地维护了司法公信。

  二是精准开展民事检察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4件,均得到法院和上级院支持。为助力解决执行难问题,与市法院共同出台《关于建立执行监督协作机制的意见》,挂牌成立执行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开拓了民事检察新局面。就一起在校生受伤致贫执行监督案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组织召开听证会,向受害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通过检察权的综合运用使该案得以顺利办结,达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社会效果。

  三是全面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根据《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细化行政检察工作,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20件。我们以行政非诉执行为重点,开展了土地执法查处领域和环境执法查处领域的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通过对某机械公司环境罚款执行情况的深入调查,发现执行机关存在未穷尽查控手段、未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经我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监督执行,该案8万元罚款现已强制执行完毕,维护了国家机关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全年共立办公益诉讼案件72件,其中涉及生态环境领域18件、食药安全13件、国有财产保护17件、国有土地使用权1件、个人信息保护4件、安全生产2件,其它领域17件。针对乡村桥梁因年久失修存在的安全隐患,以点带面开展类案排查,以磋商和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乡镇政府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出台《关于积极做好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工作的意见》,与河长办建立公益诉讼协作机制,与市法院共同举办大运河司法保护论坛。连续两年利用无人机和现场勘察方式对大运河及周边环境进行经常性调查,对沿岸26个文遗项目、40个非遗项目全部备案存档,督促清理河道垃圾3吨、清除违法畜禽养殖场1个,办理了督促大运河石赑屃水利文化遗产维护案,维护运河环境,守护文化传承。

  五是用心用情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件件有回复”、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案件、信访积案清理“回头看”,提升信访回复质效。全年接收各类信访75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到100%。充分发挥检察听证在矛盾化解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开展检察听证46次。通过司法救助救济解困,向20名因案致贫的案件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1.9万元。

  六是推动未成年人全面综合保护。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人,不批捕1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25人,不起诉22人,涉罪未成年人的不捕率、不诉率分别高于整体刑事犯罪的30和52个百分点。会同市妇联、团市委、关工委、律师事务所、社工组织召开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联席会议,搭建未成年人社会服务中心、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五大保护”的深度融合。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生活无着问题,与民政部门签署事实孤儿线索移送机制,发出督促监护令34份。2022年12月,我院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报告。

  四、抓实队伍建设,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全面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的各项要求,推动检察队伍政治、业务、职业道德全面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论述精神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抓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形成警示教育、谈话谈心常态化,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做到警钟长鸣。抓实最高检党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对照本院实际深入剖析,制定详尽整改方案并逐一整改完成。持续狠抓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共记录报告有关事项44件。

  二是提升人员素能与司法实践要求适配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检察院、法院、公安同堂培训,与时俱进提升业务素养、履职能力。深化运用“案-件比”司法质效评价标准,务实推进检察干警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抓好检察工作有序传承,以老带新、以干代训,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方面向青年干警倾斜,给他们更多的机会和舞台,多名干警在上级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每一点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市委和人民群众更高要求相比,检察工作还有不小差距: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深入,检察工作理念需要持续更新;二是护航发展举措不够务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实效性需要针对性加强;三是检察队伍的整体状态仍欠缺活力,干警集体归属感和荣誉感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3年检察工作任务

2023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泊头市委九届五次全会部署,不断强化政治统领,转变司法理念,提升队伍素质,利用数字赋能,落实司法责任,履行为民职责,紧紧围绕我市中心工作,全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司法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统领,以更强自觉确保正确方向。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做到融入头脑、融入血脉。深刻认识检察权鲜明的政治性、厚重的人民性、强烈的法治性,提升“一切从政治上看”的意识和能力,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围绕中心工作,以更实举措护航经济发展。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和预防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犯罪;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纳入检察工作全局谋划;以检察建议为抓手,对社会问题进行溯源治理;紧扣市场主体司法需求,用活用好涉案企业合规、“挂案”清理等手段,助力营造最优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以更高标准守护民生福祉。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常态化抓实群众信访 “件件有回复”;用实用好检察听证,让检察工作可感、可评、可监督;加强部门协作,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深化探索涉老案件专办机制,持续开展普法宣传,形成完备的全方面保护体系;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以融入式监督促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落实到位。

  四是引导理念转变,以更优方式深化法律监督。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落实好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通过持续深化检警、检法、检司、检律协作,多方携手破解监督难、监督软问题,画好司法公正同心圆。

  五是抓实从严治检,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知不足而奋进”的姿态紧抓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工作,坚持政治统领、思想引领、职业道德建设有机融合,持续开展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巩固和深化党史学习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落实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铸造能堪时代重任的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岁月不居,天道酬勤。展望2023,我们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为主攻方向,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撸起袖子加油干、风雨无阻向前行,在打造中国式现代化泊头美好场景的新征程上交出优异检察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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