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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1-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29日在泊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建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0年检察工作回顾

2020年,我院在泊头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把服务“六稳”“六保”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市工作大局,为人民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第一时间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张贴告示等方式告知群众通过网络、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申诉、查询、提交材料,保障了群众的诉求通道畅通。采取远程提讯、远程庭审,实现了防疫办案两不误。全员轮班上岗深入小区一线,圆满完成3个小区的防疫包联任务。干警分组深入企业实地走访,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依法快捕快诉了石某口罩诈骗案,严厉打击了“发国难财”的不法行为,为打赢新冠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坚决惩治金融领域各类犯罪,为老百姓护好“钱袋子”,全年共审查起诉经济类犯罪案件2729人,并在打击犯罪的同时加强以案释法,开展了反洗钱、防范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全年共审查起诉污染环境犯罪728人,立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件,为我市污染防治贡献了检察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包联的16户贫困家庭已全部脱贫,并在办案中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向贫困被害家庭发放救助金9万元,落实了精准扶贫的司法政策,传递了检察温情。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扭住“六清”重点发力,全年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649人,摧毁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恶势力犯罪集团1个,批捕率、起诉率均达100%,对全部涉黑涉恶案件均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和财产处置意见。全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追捕1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份,移送涉黑恶案件线索2件,移交“保护伞”线索15条,制发检察建议8件。在办理肃宁县齐某某涉黑案中,建议查封扣押涉案财产5000余万元。快速办理了沧州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建议查封扣押涉案财产70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将“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的斗争要求落到了实处。

  为民企发展保驾护航。主动服务“六稳”“六保”,找准检察工作服务企业发展的切入点,邀请沧州检察官宣讲团赴我市开发区举办民法典讲座,现场解答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难题。开展了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来院参观座谈,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家的诉求和建议。依法审慎办理涉企刑事案件,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原则,全年对8名涉案企业人员作出了不起诉决定。通过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挂案”及刑事申诉积案专项清理,清理久侦未结的涉企案件36件,让企业可以轻装上阵。

  二、持续做实四大检察

  立足新时代,狠抓检察主责主业,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坚定的意志、更实在的举措实现“四大检察”的四轮驱动,推动我院法律监督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

  依法履行刑事检察职责。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案件18425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7169人。受理移送起诉案件321456人(其中职务犯罪911人,涉未成年人犯罪1621人),经审查提起公诉273395人,不起诉4151人,通过办案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我们将法律监督贯穿办案全程,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次,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4件,追捕4人,追诉3人,抗诉6件,纠正刑事执行活动违法55件,既维护了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顺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充分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全年认罪认罚从宽案件适用率达到88.7%,在有效促进案件当事人和解、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依法履行民事检察职责。强化对生效民事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的精准监督,全年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1件,其中裁判监督4件,审判程序监督3件,执行监督4件,所提抗诉均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我们就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举行了公开听证,全面展示证据、听取双方诉辩,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及社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也大大提高了民事检察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责。坚持以化解行政争议为重点,以非诉执行监督为延伸,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开展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针对行政处罚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立案15起,提出检察建议10件,均被法院采纳,为国家追回行政处罚金50余万元,有力促进了案结事了政和,发挥了行政检察促进公正司法、助推依法行政的作用。

  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持续推进“护航蓝天碧水净土”、“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业废料等违法行为”公益诉讼检察专项活动,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0件,同比上升114%。通过办案督促清除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05吨;督促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431吨;督促收回欠缴土地出让金203万元;督促收缴国有财产15.96万元;督促整改网络食品外卖商家408家,下架190家;起诉追缴生态环境修复赔偿金59.77万元,切实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深入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以赴保安全、护稳定,在推动依法治理中守初心、担使命,在检察办案中传递司法温度,为全市百姓平安幸福保驾护航。

  主动做好信访维稳。坚持高标准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健全检察长接访、信访首办责任制、公开听证等机制,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51件,接听12309检察服务热线48个,接收处理群众来信17件,均在7日内按程序进行了回复,无一起涉检信访案件发生。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起,实施法律援助4起,拉近了检民距离,密切了检民关系。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秉持“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全方位、多角度监督。全年共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23件,法律文书255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46件次。在院门户网站公布部门职能、办案流程、人员职务、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就3起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临场公开听证,自觉将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全流程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锲而不舍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组建宣讲队并邀请省级宣讲团送法进校园,强力推进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安排落实院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担任我市11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切实履行法治宣讲的责任和义务,让法治阳光温暖祖国的未来。工作中注重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全年通过办案制发检察建议63份,提出规范性建议43条、堵塞社会管理漏洞11处,内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食药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多个方面,在建章立制,推动社会治理制度创新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紧抓政治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建放在检察队伍建设的首位。组织全体干警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拓展学习途径和方式,抓好党支部学习,使得政治学习能够从上到下一以贯之。围绕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出台措施,日常狠抓精神文明建设,2020年我院连续第6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强化作风建设。坚持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通过开展全员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完善检察人员业绩考评机制、推进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健全了检察权和检察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机制。严格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6名员额院领导全年办理各类案件329件,占全院办案数量的26.1%,引领了全院踏实肯干的工作作风。将“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深入查找思想和工作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并向相关部门发出征求意见函,及时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确保作风整顿逐条推进,整改到位,达到了作风教育的预期效果。

  强化素能建设。坚持把人员素能提升和检察基础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在人员素能培训中推行指导性案例课堂、法律职业共同体同堂培训、出庭公诉能力专项集训,加强了互联网、金融、环保等领域知识专业培训。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深化线上培训模式,全年组织检察人员参加网络业务培训58745人次,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积极探索“检察+科技”工作新模式,建设完成了我市首家5A级档案室,不仅提升了检察机关形象,也为检察工作开展提供了更有力的科技支撑。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市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讲政治与抓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上与党的政治建设要求有差距,还不善于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检察履职成效;二是履职能力水平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有差距,少数检察人员综合素质尚不能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三是队伍建设现状与完成好繁重检察工作任务有差距,干部队伍没有形成梯次配备,高素质、复合型人才依然短缺;四是服务保障水平与提高检察工作质效要求有差距,改革配套体系需要进一步落实到位。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检察工作任务

2021年,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打造率先发展示范区、现代化中等城市、大运河文化重要承载地”目标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更好地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新的检察理念为指引,强化责任担当,狠抓任务落实,努力实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突破。

  一、紧扣中心工作,在服务发展大局上谱写新篇章

  在办理涉企案件中落实好平等保护的司法措施,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依法严厉打击金融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结合办案向社会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宣讲与咨询服务;巩固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协同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开展好大运河公益保护行动。

  二、深化平安建设,在促进社会治理上做出新贡献

  以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泊头为目标,严厉打击恐爆枪、黄赌毒、盗抢骗以及新型网络犯罪;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建立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建设,通过精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主动发现社会治理中的顽症痼疾,全力做好各类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工作。

  三、聚焦主责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上实现新作为

  坚持以办案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平衡充分发展,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牢牢把握公共利益这一核心,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侵犯公民人身、财产、隐私安全,危害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加大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力度。

  四、纵深推进改革,在提升工作质效上谋划新举措

  进一步抓好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等改革工作,努力构建权责统一、监督有力、规范有序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不断激发检察工作新活力;深化智慧检务建设,推动现代科技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把科技优势转化为检察优势。

  五、全面从严治检,在过硬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面貌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绝对领导自觉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察工作氛围;全面推进岗位培训、业务交流和检察文化建设,切实培养一批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工作能手和业务骨干。

  各位代表,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市人民检察院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本次会议精神,脚踏实地抓落实,尽忠职守助发展,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泊头” 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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