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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
时间:2019-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1月 日在泊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窦清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针对当前刑事犯罪的新情况和社会矛盾的新特点,深入做好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社会治理等工作,着力平安泊头建设。

    依法惩治各种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年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24人,提起公诉337人。按市委部署,针对非法集资、经济诈骗和涉枪涉黑等犯罪行为,与公安、法院等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不失时机开展专项打击活动。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我们注意从理念、方法上着力克服就案办案思想,把维护泊头的和谐稳定牢记在心,把矛盾化解贯穿工作的全过程,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刑事和解释法说理、民事息诉等工作,力促案结事了人和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决定不批捕48人,不起诉24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人文关怀,全面开展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管护帮教等工作,帮助数十名涉罪青少年重新回归社会。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对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社会组织的服务管理,提升社会治理能力。针对青少年犯罪案件增多的现实,年初,我院联合团委、电视台启动“青少年护航直通车”活动,先后在泊头河东大小学、东方小学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收到良好效果。5月份以来,与职教中心、市第二中学启动检校共创“零犯罪校园”活动,举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5场,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该经验做法被沧州市院、河北省院推广。

二、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大力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严肃查处发生在重点行业、热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案件,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反腐呼声。

一是大力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全年立办贪污贿赂案件10件12人,其中大要案6件,占立案总数的60%案件涉及本市教育资金项目投入和农村危房改造补贴等多个方面,并着重加强了对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目前,已提起公诉9件11人,判决8件10人,其中1人被泊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年内,我院侦办一起高检院交办案件,并参与了天津市政协副主席、市公安局局长武长顺专案,国家安监总局原局长杨栋梁专案的部分工作,产生广泛社会影响,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二是严肃惩处渎职侵权犯罪。全年立办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件10件13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2人,目前已移送审查起诉6件8人。在办案过程中我们注重挖掘关系民生的案件,着力突破重点行业,深挖窝案、串案,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促进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发挥了积极的警示作用。

三是切实加强职务犯罪的预防。办案的同时,积极在重点领域和案件多发行业开展同步预防、专项预防努力推进“送法进机关”常态化、日常化。一年来,深入有关乡镇、科局开展法律宣传警示教育40余,取得良好反响结合所办案件,全年共撰写案例剖析24份、预防调查23份,其中1份案例分析、2份预防调查报告被沧州市院转发。

三、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维护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不断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宪法和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严防冤错案件底线。加强立案活动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15件、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加强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纠正漏捕8人、漏诉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件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提出刑事抗诉6件9人。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按照上级院部署,开展了对基层派出所办理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对经济罪案涉案财物专项监督、对环保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多个专项监督工作。先后监督纠正了执法机关存在的案件久拖不决、不依法移送、违法没收违法所得、应退还未退还保证金等方面的12起案件,有效地促进了相关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经验多次沧州市院转发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等多种监督方式,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一年来,协助市院办理民事监督案件3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78件,对审判行为违法监督1件,并及时发出检察建议。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健全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纠正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件1人,办理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发出检察建议6件次。认真开展特赦检察工作,监督提请特赦社区服刑人员3件3人。积极开展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纠正脱管漏管12人

四、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聚焦办案程序不规范、办案纪律不严格、适用强制措施不合规等问题,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专项整治活动,通过自查、互查、抽查等方式,2012年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案卷进行认真排查,共梳理问题和瑕疵16项,涉及案件67件,涉及办案人员23人。年内,认真组织开展涉案财物专项清理工作,建立赃证物管理室,明确主管责任部门,确保涉案财物接收、保管、入库、出库全部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在检务公开大厅专门设立律师接待室,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等各项权利,努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6月份,我们向市人大、市政协呈报的《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报告》被朱清霞主任、申海龙主席分别批示肯定。

    二是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工作力度。我们紧紧抓住网上网下两条线,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力度、广度和深度,被河北省检察院定为检务公开工作试点院。以检务公开大厅为平台,实现了控申接待、刑事宣告、律师接待、案件查询、行贿档案查询为一体的网下”“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以泊头市检察院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和微博、微信为平台,实现了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检察动态、信息的“网上”“零距离”沟通。通过网上平台,全年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473件,重要案件信息11条,终结性法律文书75份。2015年6月份和12月份,我院分别举办了“检察开放周”活动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先后邀请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记者等70余人来我院座谈、视察、参观,密切了检民关系,宣传了检察工作,促进了我院整体风貌的进一步转变。近期,由我带队,实地到每个乡镇、街办处,与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班子成员、企业家代表进行座谈,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做好下步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是加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确保全部案件上网运行,强化案件过程和质量控制严格落实职务犯罪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坚决防止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行为,切实保障人权;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的职能作用,实现对办案人以及案件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责任追究规定,坚决防止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五、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坚持从严治检方针,切实加强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司法作风建设,为检察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强化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协同发展”大讨论活动。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引导广大干警正确看待、慎重行使手中权力,真正把“严”和“实”的要求落实到办公、办案各个环节,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牢固树立服务于经济发展大局、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思想,努力做到思想率先解放、理念率先更新、规律率先把握,切实担负起检察机关在服务协同发展中的职责使命。

二是深入推进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全员业务培训和实战历练。培训中,积极引导干警充分认识检察官员额制、办案主体责任制等检察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自觉变压力为动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年内,我院3名干警考上在职研究生,分别被中国政法大学、河北大学录取。近期,结合每名干警的个人意愿、任职资格和综合能力,制定“因材施教”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全力锻造高素质的职业化检察队伍,积极为司法体制改革做好准备。

三是狠抓司法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持对自身腐败问题“零容忍”,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坚实堤坝。

各位代表,一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队伍结构不尽合理,还存在人员整合不力,中坚力量缺乏等问题,培养历练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的任务还比较重二是个别干警对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深、重视不够,一些工作在细节上不规范、不严格的现象仍然存在,与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三是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各项工作职能的认知度还不够,宣传工作、检务公开工作还需加大力度。对于以上问题,以及在本次大会上将要收到的宝贵意见,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一年。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将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大力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努力推动检察工作进一步发展。

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紧紧围绕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认识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检察机关的重要责任,对焦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全力服务我市“十三五”规划的实施。为泊头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打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保障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优化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通过查办不作为、乱作为等侵犯市场主体权利的职务犯罪,规范相关行政部门依法用权、规范用权;通过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市场秩序良好运转;通过监督行政机关的监管行为,保障各项法规、政策的落实。

强化执法办案,切实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更加突出执法办案在整体工作的中心位置,加大办案力度。依法惩治危害民生民利、公共安全、资源环境等各类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等犯罪;依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重点查办危害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惠农扶贫建设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能,重点监督妨碍公平正义的司法不公不严行为更加注重司法办案的优质化,以精准办案、办精品案为要求,深入推进侦、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建设,有效整合检察资源;全面实行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整体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新工作理念,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更加主动参与法治泊头建设,既通过司法办案向全社会传递正确的价值取向,又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力度,尤其是加强对乡镇、农村、社区干部群众的法制教育,引领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提升检察办案的法律效果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突出理想信念教育抓思想,进一步巩固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突出从严管理正作风,进一步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全面推进从严治检,提升队伍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突出能力建设提素质,本着“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大教育培训和实战练兵力度,全面促进干警整体能力的提升。

强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切实提升检察公信力。总结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坚持以规范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以公信促业绩的工作理念,常抓司法规范化建设不放松。切实加强检察办案的内部监督,实现办案流程监管、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的常态化,持续推动检察人员养成规范司法的行为习惯和行动自觉。切实畅通接受外部监督的渠道,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检察”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依靠市人大的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奋斗目标不断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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