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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3)
时间:2019-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年3月27日在泊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庞维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同志提出意见。

2012年,在泊头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泊头市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泊头市人民检察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上下同心,务实开拓,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年内先后获“沧州市文明单位”、“河北省文明单位”、“泊头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监所检察室卫冕“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驻富镇江庄村工作组被河北省委、省政府评为优秀驻村工作组。在年度考评中,分别被沧州市院、河北省院评为先进院,领导班子被泊头市委、市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班子。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2012年,我院以 “七个一活动”(一个批捕、起诉质量标准,一件精品立案监督案件,一件精品侦查监督案件,一件精品抗诉案件,一件精品分析报告、检察建议,一篇精品抗诉专题论文,一篇精品宣传报道)为载体,坚持把办案质量放在第一位,在深度、广度上全力提升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水平。全年共受理逮捕案件145件180人,批准逮捕127件151人,不捕29人;受理审查起诉260件344人,提起公诉228件292人,未发生一起超时违法,起诉的案件均作有罪判决,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同时,积极开展送法下乡、进学校、进企业等法律宣传活动;以市编办批准成立的未检科为依托,设立侦查监督、公诉、监所等部门为成员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办公室,建立同公安、法院、辩护律师、学校、居委会、未成年人家长等七方联系制度,形成未成年人立体维权模式;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按照市委和上级院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专项应急预案,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应急小分队,抽调20名干警深入农村,宣讲政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我市十八大期间维稳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实行信访首办责任制,尊重和维护群众的申诉权、信访权,带着感情和责任接访,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力推动控告申诉工作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来信来访33件,向自侦部门移交案件线索10件,所受理的举报线索均做了妥善答复、处理,无一出现矛盾隐患,有效避免了多头访、重复访和越级上访问题的发生

二、惩治和预防并重,倾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围绕泊头的大事、实事和阶段性中心工作,坚持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问题入手,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2012年,我们积极参与、严厉打击企业破产中的不法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企业职工权益,倾力做好企业破产过程中的稳定工作,全年共立办职务犯罪案件20件24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3件13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11人,法院均作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在社会上产生良好反响。围绕全市工作重点,强化专业预防,推进社会预防,确保预防实效,全年参与各领域招投标56次,提供行贿档案查询421次,为有关单位上警示教育课30余次,发放预防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材料3000余份,更新了裕华路廉政公益广告一条街的灯箱及内容。坚持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一建议”制度,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30余项,一份检察建议被评为省级优秀检察建议;在 8月份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调查经验交流会上,我院作为特约基层院代表在大会上发言,预防工作经验被高检院转发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通过加强与法院、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横向联系,不断推进和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等法律监督体系建设,有效提高了法律监督效果。2012年,我院监督刑事立案3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8人,纠正不当变更强制措施1人,书面纠正侦查违法6件(次);在刑事审判监督中,提起抗诉案件5件6人,发回重审2件,追诉漏罪案件8件,1件追诉漏罪案件被沧州市院评为精品侦查监督案件;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立办有关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法院全部做出有罪判决;书面纠正看守所监内违法4次,纠正提请减刑不当4人,提出检察建议4份;在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中,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7件,再审改判6件,建议提请二审抗诉案件2件,提起再审检察建议10件次,督促起诉案件30件

四、围绕大局,保障民生,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继续将“乡镇检察室”和“工业区检察室”作为服务三农、服务发展的前沿阵地,以联系村和工业区为重点,在具体和实际工作上下功夫,努力把服务最大限度地辐射到我市广大农村和各个经济领域,在服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年初,按照市委统一部署,选派4名干警入驻富镇和四营乡的两个村,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难点问题入手,先后开展了农村致富科技知识培训,组织村班子成员和部分群众代表赴外地进行参观学习考察,完成规定基础设施建设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受到了全体村民和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真正实现了我院服务三农、服务发展“面对面,零距离”,树立了亲民检察、和谐检察的良好形象。积极参与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在企业破产、综合治税等专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当参谋、保稳定、促和谐的职能作用。

五、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增强社会公信力

2012年,我院以队伍职业化建设为契机,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一是在泊头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充实和加强了队伍的后备力量,缓解了刑诉法修改后给检察机关带来的人员紧张的压力。二是严格落实“刚性问责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实行廉政风险和执法办案风险两项预警机制,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执法和办案,全院实现连续七年零违法、零违纪、零事故、无错案、无执法过错。 三是不断浓厚“学习、研究、创新、争先”的院风,以修改后的《刑诉法》实施为契机,开展局域网学习园地、业务骨干登台授课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去年又有一名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全院通过司考的干警已达15名;我院被省院确定为理论研究重点联系单位,1名同志被省院评为首批“专门型公诉人才”,1 名同志被沧州市院评为“全市优秀公诉人”。四是努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建成干警图书室、健身房,在资金紧张、政策缺位的情况下,院党组决心启动技侦大楼建设,不断改善干警工作环境,积极营造健康生活、快乐工作的浓厚氛围。

六、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方面强化内部监督,通过市编办批准正式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进一步规范案件的管理、监督、考评机制,全面掌握查办案件的静态和动态情况;发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的特殊职能,弥补案管办公室的职能短缺,两部门形成合力,实现对办案人以及案件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落实执法档案和错案、执法过错、涉检访的责任追究,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确保队伍想干事,不出事,干成事。另一方面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 主动向市委、人大汇报工作。在人大视察期间,就本院诉讼监督工作作专题汇报,诚恳征求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廉洁公正执法

2012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真诚关怀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院干警对给予我们关心和支持的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增强,不敢监督,不善监督问题依然突出。二是在一定区域内拉得出、叫得响的办案能手、业务尖子少,教育培训和实战历练的任务还很重。三是办公、办案条件亟待进一步改善。以上问题我们将集中力量加以解决。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团结带领全体干警,攻坚克难、勇往直前,以扎实的作风和优异的成绩,让领导放心,让百姓满意。

2013年工作思路

2013年,我们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各级政法工作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两大目标和四项重点工作,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扎实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健康开展

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切实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准确、深刻地认识和解读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市大局中来谋划、部署和推进,努力为泊头市工业转型升级、统筹城乡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两个环境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维护好泊头市政通人和、风清气正、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大好局面不断做出新贡献。

    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完善监督手段,拓宽监督领域,加大监督力度,注重监督效果。依法加强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和违法立案、刑讯逼供问题的监督;依法加强对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的监督;依法加强对判决不公、执法不严问题的监督;严肃查处司法人员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促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进一步强化内外监督,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大力加强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努力推进队伍专业化,不断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地位,不断完善执法办案信息化新机制,实现对检察干警执法工作的全程化、动态化管理;积极探索党的监督、人大政协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以及技术监督相互配合的监督制约新机制,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继续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社会治安、权益保障、公平正义、反腐败等问题,切实把联系和服务群众、满足群众司法需求、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贯穿检察工作各个方面,以实际行动树立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依靠市人大的监督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支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打造机械装备制造业基地”和“建设文明生态宜居的现代化中等城市”奋斗目标助力、护航。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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