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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
时间:2019-1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年2月2日在泊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庞维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2007年以来,我院在泊头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泊头市人大的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和“三项重点”工作,大力弘扬“扛红旗、争第一”的泊检精神,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获得了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模范检察院等一系列荣誉,为服务科学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和谐泊头做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检察工作回顾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五年来,共审查批捕各类刑事案件605件906人,审查起诉809件1151人,追捕追诉116人,所办案件未发生一起超时违法,起诉的案件均做有罪判决,无一引发涉检访,批捕、起诉准确率均达到100%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定期开展送法下乡、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坚持依法打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加强“青少年维权岗”建设,开展“检校共建”、“亲情套餐”等活动,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积极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先后被评为沧州市、河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顺利完成奥运安保、建国60周年安保和上海世博会安保等任务,被泊头市委授予“奥保维稳先进集体”,为维护全市社会治安秩序不断做出新贡献。

——全力做好涉检信访工作。为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把排查化解涉检信访隐患作为维护稳定的切入点,建立起了排查隐患、查处案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一条龙”的工作体系,五年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107件,接待群众来访198人次,均作妥善处理,无一出现矛盾隐患和上访苗头,连续六年保持“零涉检访”记录,控申接待室连续第三次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

二、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倾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依法查处职务犯罪。五年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6件1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3000万元,涉及土地、建设、财政、民政、社会保障、政法等多个重点领域。其中查办贪贿案件45件68人,特别是依法查处的两起贪污粮食直补款案、两起挪用农民土地补偿款案,侦办的“黄骅黑油案”等大要案,有力昭示了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实行检察长领办渎检案件制度,查办渎职侵权案件31件47人,涉及政法、土地、城市管理等多个领域,拓展了法律监督职能的深度和广度,开创了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新局面。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决议》,推出了具有泊头特色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形成了“资源共享,以侦带防,以防促侦,侦防联动,协调一致,相辅相成”的“侦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工作经验被省院推广。围绕全市工作重点,五年来对我市余项重点工程的招投标进行全程跟踪预防,发出检察建议上百份,其中有多份建议被上级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创新推出行贿档案查询工作,并不断进行软件更新,有效避免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参与我市的招投标活动,为营造全市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始终坚持职务犯罪案件“一案一建议”制度,以关系民生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教育医疗等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认真分析社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及隐患,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相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措施30余项。08年初在全国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评比活动中,我院针对公路“村村通”工程提出的《严把六关、严防职务犯罪》的检察建议,被高检院评为优秀检察建议,是当年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检察建议。2009年就我市一单位会计贪污已故退休职工工资案件发出的检察建议,引起泊头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为此改革出台了《泊头市财政统发工资人员指纹信息管理的暂行规定》,通过指纹鉴别堵塞财政管理漏洞,当年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

三、围绕大局,保障民生,积极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将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全市的大事、实事和阶段性中心工作,立足职能,有效对接,专项惩防,跟踪服务,确保了市重点项目和关系民生的社保、医保、救助等专项资金的健康运行;以乡镇流动检察室和工业区检察室为平台,不断完善其功能,延伸服务触角,更加方便、快捷地“面对面,零距离”服务农村和企业。完善涉农检察机制,对全市每年1亿多元涉农资金进行有效监督,服务新农村建设;以重点打击经济犯罪,惩治侵害企业的职务犯罪为切入点,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为工业区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泊头企业顺利、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强化诉讼监督职能,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属性,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活动,构建起了侦查监督、立案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民事和行政审判监督体系,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力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五年来,介入侦查活动监督96次,立案监督45件;同时,着力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提起刑事抗诉16件;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完善预防超期羁押长效机制,实现了无超期羁押,监所检察室连续第三次被高检院评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受理各种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5件,办理再审检察建议 13件,为保护国有资产,支持相关部门起诉案件225件,监督民事案件执行21件,对不服正确裁判的51件申诉案件,耐心细致地做好息诉工作。

五、创新机制,为实现检察工作自身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

——不断拓宽民行检察领域。制定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实施细则》,开创了公益诉讼的新局面,与法院会签《关于民行案件执行活动实施监督的暂行办法》,建立了解决执行难的三项制度,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执行监督体系。先后与泊头电力、泊头联通、泊头信用联社等多家单位建立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协作机制,共同签订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起诉案件的具体规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民行检察工作连年在沧州市居领先位次。

——创新办案流程监控机制。坚持从办案流程监控抓起,各种监督手段并用,提高案件质量,避免错案和涉检访。率先在沧州市建立了案管中心,使案件质量从初查到生效判决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监管。发挥纪检监察、检务督查的特殊职能,与案管中心两部门形成合力,实现对办案人以及案件的全方位监管。落实执法档案和错案、执法过错、涉检访的责任追究,从源头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案件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2010年在沧州市率先出台《关于办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刑事和解的试行办法》,逐步探索建立不批捕、不起诉说理机制,克服就案办案思想,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全过程。两年来,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案件不批捕10人,不起诉16件20人,达成刑事和解22件。

——不断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探索有效推进社区矫正管理创新的新途径、新方法,通过与司法局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月沟通制度,有效解决了检、司两家掌握情况不一致导致监督不到位的问题,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良性发展,工作经验被上级院转发推广。

六、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社会公信力

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大力弘扬“扛红旗,争第一”的泊检精神,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一是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严格落实“刚性问责制”,不断强化责任意识,通过健全干警廉政档案和执法档案,实行廉政风险和执法办案风险两项预警机制,规范执法和办案,有效提升了干警履职能力和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二是大力加强职业素质建设。按照“学习教育制度化、队伍管理规范化、岗位练兵日常化、传帮带责任化”的思路,不断浓厚“学习、研究、创新、争先”的优良院风,激发干警爱岗奉献、建功立业的热情。是大力加强职业保障建设。坚持从优待警,积极解决干警职级、福利待遇问题,努力提高检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干警的幸福指数,让以人为本的理念惠及每名干警。五年来,全院先后29个集体,56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12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实现了连续五年零违法、零违纪、零事故、无错案、无执法过错、无涉检访,得到了社会的认可和高度赞誉。

七、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坚持主动向市委、人大汇报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建立并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作用,保障了队伍的廉洁公正执法以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泊头市重要行政执法信息转送检察机关暂行办法》为契机,建立以收集信息为核心的制度和以分析研判职务犯罪特点、趋势为重点的预警机制,此项工作属全国首创,先后得到省委、省市院的肯定,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回顾过去的五年,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上级院决策部署,推动检察队伍、业务及检务保障全面协调发展的五年。五年中点滴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领导和全市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借此机会,我代表全院干警向长期以来给予我们全力支持、关心和帮助的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工作中仍存在着诸多不足和问题:一是法律监督工作的力度还达不到人民群众的期望和要求,有些诉讼环节的监督还不到位;二是服务大局的思路和措施还需进一步拓宽,围绕中心、搞好服务的意识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检察人员整体素质仍需进一步加强,培养拔尖人才、业务能手的任务十分艰巨;四是办案力量不足,办案经费保障、从优待警措施有待进一步改善。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着力解决。

各位代表,201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我院将以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为目标,大力弘扬“扛红旗,争第一”的泊检精神,按照服务“十二五”和贯彻落实全国第十三次检察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围绕我市工作大局,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责任、乘势而上,顺势而为,将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实里做、细里做、好里做,切切实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让党委和上级院放心。

201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依法保障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是把执法办案作为服务大局的基本途径,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密切关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职务犯罪的新动向,切实加大执法办案和预防工作力度。二是坚决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参与关系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食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依法打击走私、骗税、制假售假、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三是继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干部中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犯罪案件,重点领域、重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完善“侦防一体化”机制,提高检察机关发现职务犯罪的能力,增强预防工作的前瞻性,以涉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的领域为重点,加大职务犯罪的动态监测和防控力度

二、进一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一是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畅通举报电话、民生服务热线,完善巡回接访、下访巡访、联合接访、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二是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对办理的各类案件,科学制定预警机制,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影响稳定。三是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继续完善刑事和解,逐步完善不批捕、不起诉说理机制。四是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五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涉农检察工作机制。以乡镇流动检察室为龙头,延伸工作触角,落实涉农检察的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不断加强法律监督,改进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一是充分发挥政法三级网络作用。建立、完善与公、法、司机关信息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提高及时发现和准确纠正违法的能力。二是加大查处执法人员违法犯罪力度。及时调查核实执法人员渎职行为,严肃查处不作为、滥作为及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三是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不断推动法律监督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四、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检察机关整体执法水平

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提高队伍建设水平。一是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加大对干警的培训力度,健全岗位练兵长效机制,提高干警的两个素质,不断增强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最后一道防线的意识和能力,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二是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观。以理性的执法意识、平和的执法心态、文明的执法举措、规范的执法行为,实现公正的执法效果。三是进一步强化内外部监督。做大、做强案管中心,探索案管新机制,拓展内部监督领域;以真诚的态度和积极的行动,不断拓展监督者接受各界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增强被监督的实际效果,让执法更严格,办案更规范,干警个人行为更文明、更阳光。

各位代表,今年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中心工作的实践中,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努力为实现泊头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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