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泊头市人民检察院邀请泊头市爱心公益协会5位代表召开公益监督座谈会,通过座谈交流,加强工作联系,建立工作关系,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做好泊头市公益保护工作。
会上,泊头市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对检察公益诉讼制度的提出、发展以及本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进行了详细介绍。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就如何推进工作沟通交流、建立长效联系机制提出5点建议,供双方座谈商议。泊头市爱心公益协会与会代表介绍了协会注册登记及开展公益活动情况,就进一步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表示通过座谈交流双方找到了工作契合点,协会公益活动得到支持,公益保护工作得以支撑,今后要加强沟通和交流,愿与泊头市人民检察院一道共同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
双方就建立合作机制达成共识,一是泊头市爱心公益协会积极参与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会会员成为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员,鼓励支持监督员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损坏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相关信息,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献计出力。二是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积极参与泊头市爱心公益协会活动,可以以个人名义成为协会会员,在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扶老助学等领域,共同开展保护社会公益的活动,为泊头市社会公益事业发挥能力、贡献力量。三是泊头市爱心公益协会会员及时关注“泊头检察公益监督”微信公众号,成为平台观察员、宣传员,积极宣传并使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扩大泊头检察公益监督朋友圈,提高平台知晓度。四是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官加入泊头市爱心公益协会交流群,在专项活动、重点工作等方面加强交流、群策群力、形成互动,便利工作。五是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双方各自确定联络员,对各自相关重点工作和活动及时通报和交流,形成工作互动。加强日常工作联系,建立长期工作关系,共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