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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基础、抓规范、强素能,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检察大讲堂”第三课开讲啦!
时间:2023-06-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支政治过硬、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的干部队伍。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检察工作现代化,同样离不开一支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具有现代化专业能力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为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检察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体检察人员素能,泊头市人民检察院自年初开设“检察大讲堂”,旨在引导检察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提升检察履职水平。6月27日,“检察大讲堂”第三课在院四楼会议室如期举行。沧州市院对本次活动给予大力支持,第六检察部主任王文砚、基层建设指导处处长李金彪、案件管理部副主任周洪坤莅临本院开展组团式授课,受到全体干警的热烈欢迎。



王文砚主任从贯彻落实《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行政检察工作的决定》切入,结合核心业务指标提升,提出做好行政检察工作的三个原则,并强调要健全完善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做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街接”,统筹推进对行政生效裁判、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周洪坤副主任就最高检《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的新变化做了深入解读,同时对省院重点关注指标进行了再强调,号召全体检察人员形成重业务、强业务的良好习惯和浓厚氛围,做到每分必较、是分必争,一项一项抓提升,牢牢把握主动权,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周洪坤副主任结合年度考核方案,就案卡填录、流程监控工作进行了现场解答。


李金彪处长以刚刚结束的全省优秀公诉人竞赛为话题,引出了专业素能提升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并就发挥省级以上业务竞赛标兵能手“种子”效应作出阐述。要抓好《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全市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措施》的具体落实,以近期下发的《沧州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指引》为抓手,大力推进党建业务融合,以先进人物为标杆,促进更多精英人才和精品案件喷薄涌现。




2023年以来,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站就站排头、争就争一流”的大志向,依法创新能动履职,努力提升监督办案质效,队伍建设呈现新面貌。今年前五个月,泊头市人民检察院核心业务指标位居全市前5;以院集体名义获得泊头市级“先进领导集体”和2022年度“泊头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院内4名干警分别荣获泊头市级“2022年度优秀乡科级领导干部”、“十佳平安卫士”、“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泊头市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4名干警在沧州市院举办的全市优秀公诉人暨首届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业务竞赛上表现优异,1名获得“全市十佳公诉人”、“最佳论辩奖”荣誉称号、2名荣获“全市优秀公诉人”荣誉称号、1名荣获“全市优秀刑事检察官助理”荣誉称号;3名干警在沧州市院举办的“学思践悟二十大·踔厉奋发谱新篇”知识竞赛中荣获二等奖;1名干警荣获“全省优秀公诉人”、“全省优秀论辩奖”两项荣誉称号


练好内功、提升素能,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永恒课题。下一步, 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精神,在强化政治引领、人才素能提升、典型案例打造上持续发力,奋力谱写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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