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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先进、树典型、做表率”优秀党员干警事迹展示活动
时间:2023-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隆重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 102周年,进一步弘扬革命传统,激发革命斗志,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我院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增强广大党员干警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现开设“争先进、树典型、做表率”迎“七一”优秀党员干警事迹展示专栏。

1.刘景涛,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他立足检察职能,认真履职尽责,率领分管干警加强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工作中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密切配合精准做好民事案件生效裁判监督。2022年其主办的“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占道经营停车场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2023年2月21日荣获“2022年度优秀乡科级领导干部”荣誉称号。

2.孙晓飞,1996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他在执法实践中,注重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丰富业务知识和加强办案能力,对所领办的案件,都详细了解案情,认真研究,经常和同志们谈论沟通,在分管刑事检察工作以来,正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时刻,主动承担起所有涉黑涉恶工作的办案责任,亲自阅卷提审、审查证据、出庭公诉,所办案件均无一错捕、错诉,无一违反办案规定,确保严格公正执法,维护良好的检察形象。

3.罗溶婷,201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泊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她始终秉承既要法律效果又要社会效果的原则,多种途径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既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更深层的维护了社会的稳定,防止再犯的可能,在办理案件的同时,她经常到泊头市各中小学进行法律宣讲,给全市的青少年们普及法律知识,几年来,她已经先后在多所学校举办了多场法治教育课,受教育的学生达到3万余人。2021年荣获“全省第三届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2023年2月荣获泊头市“十佳平安卫士”荣誉称号;3月荣获沧州检察机关“全市十佳公诉人”、“最佳论辩奖”荣誉称号6月,荣获河北检察机关“全省优秀公诉人”和“全省优秀论辩奖”荣誉称号。

4. 刘书昌,199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泊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他努力推进民事执行监督结合法律监督专项检查和为民办实事活动,制定执行专项活动方案,开展对法院长期未执结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其办理的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共立案调查12件,共拆除违法建筑14处有效保护了耕地资源。2021年,获沧州市检察院嘉奖,2020、2021、2023获泊头市优秀公务员。

5.温燕,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泊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她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一直秉持求真务实、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清清白白做人,兢兢业业做事,坚决做到令行禁止,她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各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刑事强制措施执行等活动的依法正确实施,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2020年、2021年被评为泊头市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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