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工作,切实促进司法公正,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泊头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继举办三起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会,为群众办实事,解群众之诉求。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社会人士等走进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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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胜检察长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中发现,因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与被害人王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三个子女,最大的9岁,最小的7岁,因父亲被羁押,母亲被害身亡,孩子随爷爷奶奶生活。该家庭以种地为主要收入,需赡养身患疾病父母和抚养三个孩子,生活困难。为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着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的工作思路,陈建胜同志将该线索移送到控申部门进行救助审查。经控申部门初步审查,认为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予以受理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在7月中旬举行的听证会上,三个孩子的爷爷介绍了目前家庭生活状态和实际困难,陈建胜检察长介绍了调查核实情况及救助依据。听证员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该案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了评议,最后听证评议一致同意,予以司法救助。

7月13日,对申请人刘某某是否进行司法救助的公开听证会在我市齐桥镇大李村村委会举行。考虑到救助申请人系未成年人,母亲死亡父亲受伤行动不便,检察院工作人员及听证会参与者一行驱车三十多里,赴申请人居住地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围绕刘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是否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政策、是否应该给予司法救助等方面的问题展开讨论,最后,听证员一致表决,同意给予司法救助。此次听证会,现场解决了弱势群体因案返贫的实际困难。
“检察官‘带案下乡’公开听证,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值得称赞。”人大代表毛希增对该院的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申请人王某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型颅脑损伤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60余万元,被告人王某某未对申请人王某进行任何赔偿,父母为凑医疗费用已将家庭住房抵押,四处举债,无力承担后续的治疗费用。7月中旬,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就对申请人王某是否进行司法求助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姜玉柱主持,邀请了人民监督员、社会人士、值班律师作为听证员参与听证。听证员认真听取了救助申请人王某申请理由,案件承办人对司法救助的审查意见,并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提问,并结合案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王某的司法救助申请符合救助条件,应当予以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