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积极创建“真情护民”亮点品牌,协同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泊头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制定了《关于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6月14日召开协作机制会签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各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负责同志参加。《意见》明确协作机制工作目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依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依法能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畅通司法救济渠道,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有效办理相关典型案件,积极推进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意见》指出协作机制工作重点,以工程建设、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低小散加工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领域为重点,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相关问题,做好行政监管、法律援助、法律监督等工作。
《意见》提出协作机制工作制度,建立行政监管监督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行政监管职责,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执法监督职责,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建立行政执行监督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作出责令支付被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决定以及对未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向法院申请执行的案件,法院存在执行活动违法的,检察机关依法监督执行;建立行政争议化解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可能引发农民工群体性讨薪事件的情况,可以商请检察机关参与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建立民事支持起诉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在履行行政监管、法律援助职责中,发现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和因工致伤赔偿的民事纠纷,应积极告知农民工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支持起诉,并共享信息移送线索。
联席会上各单位就如何具体落实《意见》进行了深入交流讨论,商议落实协作机制有关的案件移送、信息共享、专人联络等事宜。各单位根据自身相关职责介绍了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使用、农民工讨薪案件法律援助和农民工维权案件支持起诉等日常工作开展及重点案件办理情况。下一步工作中,各单位将依据《意见》要求,立足各自职责,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加大治欠保支工作信息沟通及调处化解力度,助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共同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