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60年历久弥新、历久弥坚,不断创新发展,根本在于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理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办事。

1月3日,泊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进行了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知识产权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专题学习。
近年来,我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把“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工作理念和目标导向贯彻落实到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不断提高检察机关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我院始终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放在突出位置,通过完善“四大检察”主责业务,同步开展“一案四查”“一案四估”推动一体履职,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实践中深化落实,真正形成“检察为民”的良好局面,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地感受到检察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