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检察活动的部署,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积极能动履职,结合党史教育活动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从解决群众身边急、难、盼、怨的问题着手,经过摸排发现某乡镇土河桥被来水冲毁坍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遂成立办案组立案展开调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建胜亲自带头办案,指导分析研判案情并制定调查方案。
检察干警经过现场实地查看发现,该桥系附近多个村庄群众生产生活及学生上学的重要通道,桥下水深流急,辖区乡镇政府已及时垫土修复坍塌桥面,保障了群众基本通行。但该桥仍然存在桥基不牢,两侧护栏损坏、缺失,未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等问题,严重危及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结合现场勘查情况,陈建胜检察长主持召开与辖区镇政府磋商会,就危桥安全隐患整治问题进行充分磋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辖区镇政府积极配合,在协调水务部门尽快按程序上报危桥改造工程的同时,及时按照检察机关磋商意见逐一进行了落实,最大限度的消除了安全事故隐患,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在此基础上,考虑到当前已进入汛期,泊头市河道密布、跨河桥梁众多,可能还存在其他桥梁安全隐患的实际情况。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以点带面,积极争取水务部门支持,对全市其他上报危桥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类案排查,又发现其他13座桥梁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事故隐患问题。检察干警不畏酷暑,在水务部门的配合下对涉案危桥安全隐患逐一进行实地踏查,就存在的问题及时向7个辖区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乡镇政府依法履职尽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各乡镇政府积极配合,相关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案件办理情况,协同行政机关将检察建议落实到位。通过此次督促整治危桥隐患专项活动,共立办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磋商结案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