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对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和新部署,四措并举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掌握上级执法规范
院党组要求各科室干警,用一个月时间,分别将涉及部门业务的法律法规及上级院制定的制度、规范进行集中归纳,并由政治处牵头组织专项考试,督促干警们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促使其业务流程掌握熟练,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二、全面查摆整改执法不规范问题
以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对照前些天市院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中列出的具体问题,全面梳理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列出清单,逐一剖析,制定措施,全面整改,由案件管理办公室牵头,积极查摆整改,未通过者,一律返工,直至合格。
三、加大程序监控和案件评查力度
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加大对各部门办案程序监控,在案管设立专职流程监控员,实行常态化网上办案流程监控,建立办案流程监控记录,每周汇总、反馈,监督整改;建立案件审批责任制,实行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的制度,层层落实规范执法责任;实行案后评查制度化,制定实体、程序、卷宗、文书、效果全方位立体考评的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由院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每季度对各部门办结案件进行集中评查,以此保证案件质量评查效果。
四、强化执法办案外部监督
依托泊头市人民检察院对外网站,全面推行案件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上级院规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法律文书,及时发布重要案件信息,让执法办案置入全社会的监督之下。